双峰县检察院严打生态环境犯罪 半年办理生态环境案件21件27人

24.07.2017  13:11

  湘检网讯(通讯员 季凡)今年来,双峰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履行生态环保检察职能,上半年共办理生态环境案件21件27人。

  该院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犯罪刑事案件高压态势,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对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等破环生态环境类犯罪实行快捕快诉、从严打击,有效形成震慑效应,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绿色崛起的作用。

  同时,该院加强对生态环境犯罪案件背后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侦查部门移送的生态环境刑事犯罪案件严格审查、仔细分析,从中寻找生态环境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并严肃予以查处。如该院公诉部门在审查周某、曾某非法采矿案件中,发现相关林业监管人员存在严重渎职失职行为,构成渎职犯罪,遂将该线索移交该院自侦部门,由该院自侦部门依法以案件事实立案,目前已确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为其他林业监管人员敲响了警钟。

  此外,该院积极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主动走访林业局、国土局、环保局、畜牧水产局等行政职能部门,加强外部协作,同时不断延伸民行检察监督触角,对发现的相关行政职能部门不当履职现象及时提醒并督促依法正确履职,有效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合力。

  此外,该院还注重加强生态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通过生态检察法制宣传、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两微一端多媒体平台等积极宣传生态保护法律知识,提升全民生态环保意识,让保护生态环境成为一种思想遵循和行动自觉,有效预防和减少生态环境破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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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杨媤椬(实习)       审核: 江世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