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提高农村建房安全意识

13.06.2016  17:12

  


县政协委员 黄龙
县政协委员 肖力钧
县政协委员 张韧
县政协委员 汪虎国
县政协委员 邹林贵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6月13日讯(星沙时报记者 熊文) 改革开放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注入强大的活力,农村家庭经济收入大幅提高,农民改善居住条件、推旧建新的建房热潮兴起,短短十几年时间,长沙县农村私人住宅大部分完成了从土坯房到砖混楼房的改造。时至今日,当年所建房屋已历经近三十年的风雨。

  房屋是安居之本,关系着社会的和谐稳定,如何在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幸福指数的同时,让建房安全得到保障,值得深思。今年,该课题经县政协主席会议通过,作为县政协年度对口协商课题,旨在通过与对口单位充分开展协商,共同谋划建立健全长沙县农村建房安全体系,破解私人建房安全难题,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昨日的县政协“加强农村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对口协商座谈会上,5名县政协委员献计献策,为农村建房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委员声音

  力求一镇一特色

  ◎县政协委员 黄龙

  农民自建房屋方面,要做好整体规划、政策指导、日常监管。建议聘请相关建筑专业设计院专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按照每个乡镇的特色和实际,对房屋建筑风格、层数、立面形式等制定统一标准和规范,将过去杂乱无序的建筑整体改造成小区式建筑,力求一镇一特色。还建议,由村(社区)安排一名专业房屋安全协管员,负责房屋使用安全监督管理,定期巡查工地施工安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农民集中居住点方面,首先要充分考虑村民意愿,充分调动大家参与集中居住点建房的积极性。其次,要加快完善配套工程,包括水、电、路、通讯等加大投入,以及休闲广场、绿化、亮化等。要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组织大家从事小区服务、家政等工作,成立物业公司等方式,发展小区配套服务业,增加村集体收入。

  从财政划拨资金保障监管得力

  ◎县政协委员 肖力钧

  农村新建、扩建、改建自住房对农民来说,是一件天大的事。但目前有个奇怪的现象,农民建房除了去国土部门办理建房证外,建造过程中得不到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质量监管,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将给个人和社会稳定带来冲击。

  在我看来,大多建房户都没有经审定的正规施工图纸,想到哪建到哪,任凭包工头做主。由于村民建房可以不办理报建手续,从开始到竣工全程无质量、安全监管部门介入。同时,村民所选购的建房材料很多是三无材料,有的地方农民建房还在使用早已明令禁止使用的预制构件,给居住安全带来隐患。

  建议在镇街成立相应监管部门,从财政拨出专门的资金,保障监管工作,设置农民建房专干,依托村社区服务中心办公,经费由镇街保障;也可在国土所设办公点,建筑办理建房证手续来统筹该项工作。

  严格落实一户一基

  ◎县政协委员 张韧

  农民建房作为现在农村较为普遍的现象,既有旧房改造改建,也有分房建房。随着城乡统筹发展,一户一基、一户多基现象层出不穷,农村以建房为由搭建仓储仓库谋取更多利益的新生现象也不断上演,从而触发了一系列民生、安全以及社会公平正义问题,亟待引起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

  目前,主要存在建房随意、管理缺位、隐患凸显、公信乏力四个方面的问题。我认为,要做到优化规划编制、减少审批环节、细化职能职责、加强事中监管、慎批集中建房、强化一户一基。

  具体说来,在当前土地利用规划基本编制合理的情况下,要把村民建房的层高、层数、建筑风格进行编制规划,可根据地域特点、历史沿革及文化底蕴,按照村庄、乡镇规划的程序,进行科学编制,综合考究,依法推进,确保既合民意,又合政策。

  另外,当前一户两基、一户多基的现象仍然存在,不利于社会治理。因此,要严格落实一户家庭只能拥有一个宅基地,选择另一处宅基地时,原宅基地必须退还集体,这个原则要严格控制落实到位。

  树立“安全就是最大的节约”的观念

  ◎县政协委员 汪虎国

  随着党的一系列富民政策推行,我县农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农村居民近年来不断新建房屋以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但是因建房的随意性,缺乏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加之村、镇在农村建房和监管的缺失,致使农村建房时事故时有发生。基于此,我建议,必须把农村建房质量安全和监管纳入重要工作内容:

  一是首先要解决有人管的问题,建议县政府要明确牵头管理部门,建立规建、国土、安监及镇、村在农村建房安全监管的管理体系;二是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建议一方面将建房安全监管纳入县对镇街党政班子绩效考核内容,杜绝农村建房安全事故发生,另一方面镇街和村要明确专人和专门的机构负责管理,建立一支部门配合、业务熟练、精简高效的农村建房安全监管队伍;三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对村民自建房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树立“安全就是最大的节约、事故就是最大的浪费”的观念,并且镇街要对工匠进行定期培训。

  建议提供相应补贴鼓励正规施工

  ◎县政协委员 邹林贵

  农民建房热情高涨,但由于缺乏相应管理,施工场地事故时有发生,亟待有关部门加强对该方面的管理,提高建房安全意识,保障农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我建议,第一,建立并完善规范农村建筑市场,明确政府管理农村建筑安全质量的法律法规;第二,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建设主管部门指导、安监部门监管、镇政府管理的综合管理体系;第三,强化对农村建筑人员的管理,加大对他们的培训,持证上岗,加强对施工的检查,特别是安全责任部门要做好先插督查;第四,有关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使之意识到规范建房、安全间房的重要性;第五,政府可提供建房补贴,虽然农民也知道“建筑游击队”不太可靠,但正规修造会造成成本增加,经济条件的制约致使他们不愿承担更多的成本,政府可相应补贴,鼓励农民请正规建筑队施工,请专业人员指导。

  这样,建筑质量得到提高,施工安全有了保障。

[编辑:廖丹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