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甘肃跑来,路中卖槟榔被逮个正着

29.12.2015  08:1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12月29日讯(记者 张兴莎)背着小包在车流间穿梭,叫卖着烟和槟榔,相信不少市民都在街头遇到过这样“拼命”的小贩。昨日,星沙交警在执勤时与一名小贩撞了个正着,当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作出书面检讨。

  昨日上午10时左右,长沙县交警大队星沙中队民警正在路面巡逻,行驶至天华路与开元路交会处时,见到一名中年男子背着挎包,趁等待信号灯的时间间隙,一辆辆车地向驾驶员推销槟榔。交警马上上前制止了其行为,并将其带往交警岗亭。

  男子挎包里槟榔品种繁多,塞得满满的。“槟榔是从高桥进的货,才到星沙来,只干了一个星期。”交警查询其身份信息得知,男子姓樊,年近50岁,并非本地人,家住甘肃,他说自己是经过老乡介绍才来长沙卖槟榔的。

  “我受过伤,有残疾,干不了重活,所以就想到在路上卖槟榔。”“你这样非常危险,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将得不偿失。”在岗亭,交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由于其态度良好,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对其进行了警告处分。男子现场写了书面检讨,并保证不再犯。

  记者了解到,《湖南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明确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以乞讨、引路、提供食宿服务等为目的招引、拦截车辆;不得在道路上发放商品广告、兜售物品及进行其他推销行为。如有违反,可对其处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另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和《长沙市城市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在机动车道内向车辆散发卡片、妨害交通安全的,可依法处五十元罚款。

  交警提醒,市民若发现此类小贩,可以就近到交警岗亭进行举报。同时,交警也将加强对此类违法行为的监管,以保证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编辑:王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