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钢厂污染环境遭投诉 执法部门责令停产整改

01.03.2017  02:14

(湖南方大玻璃钢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县路口镇龙泉社区。)

(生产车间内工人们正在忙碌着。)

(刺鼻的气味来自生产车间内不饱和树脂(生产玻璃钢的一种原料)挥发的气体。)

(工人露天进行玻璃钢切割、打磨。)

(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和其它垃圾在车间后面堆成了小山。)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工厂进行检查。图片均由星辰全媒体记者文政/摄)

          星辰在线2月28日讯(星辰全媒体记者文政) 刺鼻难闻的气味,飞扬的粉尘,是长沙县路口镇原乡镇府附近几十户住户烦恼的问题。近日,他们向星辰在线投诉称,镇上的湖南方大玻璃钢有限公司生产污染环境,严重影响了居民正常生活。通过网站的反映,今日上午,长沙县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污染企业进行了查处,责令其停产限期整改到位。

  湖南方大玻璃钢有限公司位于长沙县路口镇龙泉社区,其生产办公区域由路口镇原乡镇府办公楼改造而来。上午,星辰全媒体记者跟随长沙县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一起来到该企业。刚走近企业的生产区域,便能闻到一股难闻的刺鼻气味,车间内的工人们都戴着口罩在忙碌着。车间外有工人正在进行玻璃钢切割、打磨,产生的粉尘形成了一层“薄雾”,将工人笼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和其它垃圾在车间后面堆成了小山,卫生状况堪忧,对环境造成破坏。

  “臭气太难闻了,一刮风粉尘到处都是,严重影响到我们生活了。”龙泉社区居民刘泽民的家离工厂只有三四十米远,对于工厂的污染她意见很大。“我坚决反对身边有这样的企业,这让我们没法生活。”同样住在附近的叶嗲认为玻璃钢厂根本没有达到环保要求。

  行政执法人员仔细查看了工厂生产的环境状况,并检查了企业的环评报告和相关资质证件,认为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环评报告要求规范生产,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余料及其它垃圾露天堆放,无防雨措施;在车间外露天切割、打磨,产生的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车间内不饱和树脂(生产玻璃钢的一种原料)挥发性气体收集不完全,部分废气无组织排放;工厂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等问题。

  “我们已责令企业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停产限期整改达到环保要求。”行政执法人员王平根据检查结果,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要求企业在3月15号前将环保设施整改到位,未消除环境影响之前禁止组织生产,限期整改不到位将关闭工厂。

  “只要工厂生产的气味和粉尘不影响我们生活就行,希望能按要求改好。”叶嗲对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并表示将监督工厂的整改进度。湖南方大玻璃钢有限公司生产污染环境问题能否如期整改到位,星辰在线将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