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改善:让碧水蓝天看得见摸得着

28.02.2017  17:08

  星沙时报/星沙新闻网2月28日讯(记者 罗展)2016年,长沙县在环境保护治理方面成效明显。县内的浏阳河、捞刀河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III类水质范围内;全年空气优良天数293天,优良率80.1%;对11个已划分的和待划分的饮用水源保护区建立了一源一档;1222家经营户完成燃煤整改;购入新能源公交车200辆,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达到100%;完成1949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

  昨日公布的《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明确,2017年,长沙县将以改善环境质量为落脚点,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环境问题,实现空气优良天数持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基层环保

  ■报告点击

  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顶层设计,充分发挥县环委会议事、协调、督查、考核职责,强势推进生态环保工作以及中央省市各级环保督察工作;落实镇街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完善基层环保网络,建立从县到镇街到村社区一级的监管网络和体系。

  ■两会连线

  生态保护好了,环境自然就好了。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生态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完善工作机制,认真抓落实。

  ——长沙县环委办主任 张杰

  源头管控

  ■报告点击

  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约束机制,各镇街、相关部门严格把关,坚决否定污染严重企业引进;加强在建和已建重点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完善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促进区域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

  ■两会连线

  我们将依法履行对县域环境保护工作统一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管理,促进环评文件质量的提升。推进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依法核发排污许可证。加强污染源监测,为县政府改善环境质量提供决策参考。

  ——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杨喜平

  执法监管

  ■报告点击

  在全面消除环境隐患的基础上,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的处罚规定,达到严惩一批、震慑一批的效果;加强与消防、安监、公安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和应急联动,拓展突发环境事件处置协同合作深度,确保县域环境安全。

  ■两会连线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组建以来,加大了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监督,全年查处案件46起,同比增长253%,到位罚没款93万余元,同比增长41.8%,征收排污费869.27万元,同比增长17.74%。

  ——长沙县行政执法局局长 朱智勇

  “河长制”

  ■报告点击

  加强流域水环境治理,实行“河长制”管理;打好“扬尘控制、黄标车淘汰、餐饮油烟污染治理”三大攻坚战;完善垃圾收运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有效杜绝垃圾和秸秆焚烧现象;提高天然气管网覆盖率,减少燃煤污染;继续实施造绿复绿工程,提升绿化覆盖率;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做好重金属污染土壤治理等。

  ■两会连线

  今年起,长沙县将全面推行“河长制”,力争到2020年,实现浏阳河、捞刀河及其主要支流防洪保安能力明显增强;入河湖排污口得到有效截污整治;工矿污染源、农业面源污染和畜禽养殖污染得到全面治理;涉河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长沙县水务局局长 高新良

  绿色生活

  ■报告点击

  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国策,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环境保护的义务。县政府将着力创新环保宣教模式,创建一批环境教育基地;积极联合志愿者队伍、教育机构、社区组织和环保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的环保活动;通过常态化、体验式和实践式的教育,让公众走近环保、参与环保,让环保理念外化为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两会连线

  绿色发展理念在长沙县已经深入人心。走进长沙县的农村,自来水流进百姓家,干净整洁的道路通村入户,我和家人出行大多时是步行,尽量不开车,采用绿色出行的方式。

  ——高桥镇范林村党支部副书记 罗钢

[编辑:李若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