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综合督查组对南岳区环保工作

02.07.2016  02:20

6月27日至6月28日,由环保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省环境保护厅、郴州市环保局组成的第三现场督查组通过工作调研、现场督查、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对南岳区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环境保护综合督查旨在推进大环保格局,落实各方职责,构建科学合理的环保责任体系。

督查组肯定了南岳区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认为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贯彻落实情况较好,严守住了南岳环境保护底线,生态环境保护良好,2015年,区域内地表水水质年均值达标率为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100%,未发生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初步加强,工作任务完成较好。

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南岳区环境保护职责虽已划分,但并未形成合力等问题。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重视程度、采取有效手段促进环境问题整改、继续加大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配齐南岳区环境保护队伍的建议。南岳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在环保综合督查意见反馈会上表明,会要将督查组的意见提到常委会议程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到位,建设南岳环保大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