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环境下推进基层“两个责任”落实的有益探索

21.04.2016  10:00

  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责任和压力的延伸,责任到位才能压力到位。去年来,长沙市芙蓉区纪委研发了一个覆盖全区所有街道和区直单位的廉政信息管理平台,借鉴“互联网+”的思路理念,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定责及履责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工作背景

  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为当前党委、纪委的工作职责定位指明了方向。由于,基层单位对于“两个责任”的理解还不透、认识不到位,仍然按照旧有惯性,基层纪委大包大揽开展工作。芙蓉区纪委监察局积极向省市纪委、区委汇报,认为按照当前的网络和信息化程度,建立一个以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档案为基础,以监督“两个责任”的落实为主要内容,以“三转”后派驻制的管理为架构的信息平台,可以有效解决解决这一问题。同时,芙蓉区自2008年就已开始着手研究党风廉政建设信息化管理工作,得到了国家预防腐败局等中央、省市领导的高度肯定。期间,围绕党风廉政建设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任务,又先后多次进行了系统改版升级,具备了系统平台研发经验和能力。特别是省市纪委在调研过程中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设性意见,为系统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二、植根“两个责任”落实,实现五大功能

  1、清单式定责。信息系统以《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为基础,构建了两个责任的“清单”档案。通过实施条目管理,在登录后的首页位置上即明确了党组织24个方面主体责任、纪(工)委(纪检组)18个方面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任务。辅之以《芙蓉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实施办法》、《芙蓉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责任追究办法》等符合基层实际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把“两个责任”细化量化为10大项+28小项的主体责任清单、7大项+42小项的监督责任清单以及10项具体保障措施。构建了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的职能体系。让基层单位领导班子集体、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成员、单位纪检负责人彻底厘清了自己职责范围内的责任。

  2、分块式履责。系统设立了区有关领导、党委班子、党委负责人、基层纪检组织、纪委内设科室等五种类型帐号,基层党委班子按照“党委报、第一责任人审、同级纪委查、区纪委核”的程序,每月25号前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同时,同级纪委填报履行监督责任情况,每月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监督报告,发现问题直接报告。基层报告情况之后,区纪委各科室结合纪检分片管理原则,逐一进行核实,并向分管常委汇报。同时,结合定期开展的两个责任巡查和日常监督反馈的数据和情况,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反馈,确保了每个环节有所铰接,实现了环环相扣的完整链条。

  3、倒逼式追责。一方面,系统对各单位上报的两责信息进行数据挖掘后,辅助分析,对可以进行量化的内容设置了预警阈值。如,系统明确要求单位集体全年听取作风建设工作汇报不少于2次,如果该单位至6月份还未听取汇报,系统将及时向区有关领导、区纪委常委和科室及时进行反馈,通过系统外敦促落实。另一方面区纪委相关科室帐号可将各单位违纪违规、作风建设通报、暗访督查等方面情况按照系统设计的条框进行汇总,其中,牵涉到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违纪违规的情况,系统将自动纳入该名干部名下的廉政信息档案,并通过系统短信平台对单位的“一把手”适时提醒,督促其落实好“一岗双责”。如果连续存在履职不力、所在单位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系统可以查询追溯其一段时期履职表现数据资料,查询该单位“三重一大”、作风建设等详细情况,按照“一案三查”原则,追究纪检干部和相关领导人员责任。责任追究情况纳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信息,作为干部异动和年度考核依据。

  4、动态式重大事项监管。一是对单位“三重一大”执行情况的监管。一方面系统系统对党工委(党组)、派驻纪检组“三重一大”事项报送日期严重滞后,报送内容不符合要求、连续三个月重大事项报“”等情况可进行预警通知;另一方面,系统还将单位领导班子集体报送情况和单位纪检负责人报送情况进行按月比对,一旦发现单位不主动接受或规避监督、不配合或拒绝接受监督、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等情况,系统将在区纪委科室界面中及时预警,提交有关主管领导。二是对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情况监管。一方面通过设置重大事项报告快捷图标、内网在线申报、内容分门别类、短信及时提醒,有效解决了部分领导干部报告意识不强、申报的及时性和内容的不规范问题;另一方面,系统将单位纪检组织负责人掌握的“班子成员个人重大事项报告”,与党员领导干部自报情况进行比对。对领导干部隐瞒不报个人重大事项、纪检负责人失职失察等情况予以预警。今年查处的胡稳案,就是通过调查其重大事项报告后,发现了其违纪违法事实。

  5、连环式纪检干部履责监督。系统按照派驻制管理设置干部监管架构, 按照区纪委抓“”、街道纪工委管“”、派出纪检组驻“”的模式,从组织管理、日常管理、考核管理等三个方面设置了纪检组织和纪检干部履职监督。一是组织管理。将全区570多名科级实职领导干部按单位纳入系统管理,再结合全区纪检片区管理,又将全区77个单位分属到8个区纪委常委(含副书记)账号中,实现管理和监督范围的“全覆盖”。二是日常管理。一方面系统在纪检组织负责人账号中建立了“三重一大”监管清单,每月会定期询问本单位党政正职“三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执行情况,要求单独向区纪委汇报“三重一大”事项;另一方面需将本单位开展“一月一暗访,一季一点评,逢节必督查”等专项督查工作开展情况录入系统,清晰记录各级纪检干部的工作轨迹。三是考核管理。实行“月报告、年考核”管理模式,侧重日常考核,要求每月25日(节假日延后至上班第一天)各党委(党工委、党组)以及纪检组织派出、派驻机构分别将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廉洁情况准时报送,区纪委按月进行考核,当年3月至次年2月的考核情况汇总既为该单位全年日常考核结果。

  三、基本成效

  目前,系统已收录77个区属单位共618人的廉政基础信息。全年在重要节假日、生日节点、两个责任落实和发布作风建设督查情况共13939条廉政信息。截止2016年4月,系统共有618人填报了1031条个人廉政信息及重大事项报告,77个单位报告了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职情况和监督责任履行情况。系统运行以来,已有3名预提干部因在党风廉政信息系统里有“底案”被否决,12家单位因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受到责任追究。

  1、“数据考廉”带来导向性的变革。系统的建立,将纪律红线刚性化,通过大量廉情表现的客观评价累积,通过“一岗双责”和“一案三查”予以关联匹配,进行履职和追责的双层记录,用人考绩考廉必经系统把关,均有据可查,防止“大错误不范,小问题不断”。随着系统持续性的深入开发,廉政档案、廉情预警和廉政考核体系的不断完善,促使全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现在,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都会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汇报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区委主要领导也时常听取区纪委(监察局)的工作汇报,对全区党风廉政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全区整体推进,上下齐心协力,良好党风政风进一步形成。

  2、多方制衡确保两个责任落实。系统通过4个层面的数据限定比对,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进而保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履职到位。一是主体责任和同级监督责任的报告比对,数据不一致则预警,自动提交区纪委调查核实,区纪委相应纪检监察室每月都对区直单位的报告情况进行督查记录,三者彼此关联,缺项即预警。二是单位班子成员和纪检负责人数据比对预警,如个人重大事项发生后,存在一方缺报或者报送数据不一致,则预警。三是党政“一把手”和纪检负责人数据比对,确保主体履职与监督到位。四是专项督查与日常报告数据比对,将检查结果与区直单位月报告情况相印证,家中日常监督权重。通过新系统的运行,有效促进了全区各单位厘清“两项责任”,理清工作关系,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工作、融入党的建设。

  3、实时预警做到了有的放矢。廉政档案、廉情预警和廉政考核是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长效针”,也是防止领导干部走向错误深渊的“预警器”。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的“两个清单”(党委主体责任10大项+28小项;纪委监督责任7大项+14小项),对党员干部的廉政管理由“软任务”变成了“硬指数”,能够个性化地开展针对单位重大事项预警、廉情趋势预警、个人情况预警,辅以常规的重大节假日、生日等常规预警,使预防腐败工作更富前瞻性和实效性,真正起到了教育警示、源头预防、制度防腐的作用。

  4、科学预防促进了效能提升。芙蓉区党风廉政建设信息管理系统的建立,根本目的是为了发现问题,促进工作。通过对各类廉政信息集中管理,构建最基层的、全方位覆盖的预防腐败机制,使基层预防腐败工作有了统一的、“可视化”的标尺。通过借鉴审计、统计、财政等科学的相关理论和原理,以具有可行性和可信度的综合指数,分析确定一定时期全区党风廉政工作重点,适时开展约谈,制定专项督查方案等,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促进机关效能进一步优化,促进机制体制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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