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3名环卫工状告芙蓉区环卫局 索赔286万元

23.12.2014  11:42

  《芙蓉区环卫局:月底前为在岗工人买上“五险》后续

  12月22日上午,环卫工谢建平、黄国兴、傅青梅等与芙蓉区环卫局的劳动争议案在芙蓉区法院一审开庭,此案采取简易程序审理。

  此前,本报报道过被辞退环卫工谢若凡的案件。黄、傅两人的情况与已有生效判决的谢若凡与芙蓉区环卫局劳动争议案基本相同,均系达到退休年龄被环卫局单方辞退,且无任何补偿。谢建平系工伤后被辞退,还未达到退休年龄。黄国兴等三人认为,环卫局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和他们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购买社会保险。他们将芙蓉区环卫局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未依法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加班费、养老保险损失、医疗保险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286万余元。

  经过一上午的庭审,法庭暂未宣判。




(稿源:潇湘晨报)
(作者:记者 刘志杰)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