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环保部门和交警执法查处非“绿标车”

01.12.2015  11:26


11月30日, 执法人员检查车辆的绿色环保标志。 (陈旭东 摄)

湘潭在线12月1日讯 (湘潭晚报记者 廖艳霞 见习记者 左馨依)为加强“特护期”机动车污染防治,11月30日,市环保局和市交警支队执法人员联合上路,在建鑫广场、湘潭长途汽车站、湘潭县等地,重点查处非“绿标车”和冒黑烟车辆上路情况。当天,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还未领取“绿标车”标志的极少数车主马上领取标志张贴,对于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异地冒黑烟车辆,已与当地环保部门取得联系。

当天上午9点多,在建鑫广场附近,一辆牌照为湘A13529的长株潭城际公交车从河东大道往双拥北路右拐驶来,车辆上空不时笼罩着一阵黑烟。“这辆车肯定有问题。”执法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初步断定,这是一辆“问题车”。

根据相关规定,市环保局机动车尾气监管中心负责人李梅生赶紧拍照留下证据,并向长沙环保部门反映,由他们后续处理。

随后,牌照分别为湘COSH55和湘CC5381的两辆车缓缓驶来,这两台车均未贴环保标志,执法人员责令他们马上到湘潭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全市各尾气监测站领取。

在当天的联合执法过程中,我们发现,非“绿标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情况很少,大多数车主都按要求领取了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过部分车主并未粘贴。

环保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车主,7月1日起,我市已正式对进入市城区一环线以内的非“绿标车”实行限行。按照《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对违规驶入限行区域的高污染“黄标车”以及未领取“绿标车”标志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相关法律罚款100元,扣1分,希望广大市民提高环保意识,自觉将环保标志张贴在醒目位置,共同维护“特护期”空气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