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环保局做好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工作

25.12.2015  17:52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监管,推进建设“生态汝城”战略,汝城县环保局采取多措并举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管,切实提高环保“三同时”执行率。

一是把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加强监管,确保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有效开展,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局面。将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作为防治环境污染的重要工作狠抓不懈。先服务后执法,采取举办企业座谈会及到企业开会等方式重点宣传“三同时”制度,简化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程序,编制“一次性书面告知单”,详细告知项目“三同时”验收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表格和资料,供企业了解使用,并主动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环保问题和难题,提高企业主动办理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积极性。

二是完善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机制。根据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及其批复要求,及时制定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管理计划。充分发挥各乡镇及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联合执法,协调配合,建立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新机制”。与工商、招商等相关部门联合,借助办理营业执照或招商手续等环节,协调相关部门定期提供辖区新注册单位情况,及时掌握辖区污染源第一手资料,防止新污染源“漏网”现象的发生,做到三管齐下,部门联动,发挥“治、管、协”三种功能,建立起建设项目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建设项目“三同时”监管工作“新突破”。

三是强化建设项目日常监管。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开辟“绿色环评通道”,实行提前介入和跟踪服务,及时提供环评咨询和业务指导。加大与发改、工信、工商、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力度,及时互通信息,切实提高项目环评审批时效和质量。对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监管科室每月按要求进行现场检查,督导治理设施的配套建设;对尚未开工的建设项目管理科室随时派人进行巡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定期进行复查。

四是切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做好环境监察、监测与环境监管工作的协调。监察大队利用平时的现场监察,了解各企业基本情况,督促企业主动申报验收。监管股制定验收方案,监测站积极做好验收监测工作。指导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环保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责令其整改;对无环保手续、无治理设施的企业进行严肃处理。

五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档案制度。对每个建设项目均建立环保“三同时”管理台账,做到一企一档、一项一卷,资料完整,管理规范。及时更新建设项目环境动态管理信息,提高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管理效率,对建设项目实施从环评审批到验收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