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区环保局依法查处三家违法排污洗涤厂
30.03.2015 12:53
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2015年3月24日晚,长沙市芙蓉区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投诉,称浏阳河靠马坡岭街道西垅村周边有几处烟囱冒黑烟,严重影响了周围群众的生活。在了解情况后,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连夜赶到现场,对投诉点及其周边进行了排查,发现有三家小型洗涤厂使用燃煤锅炉进行生产,导致周围空气严重污染。
经查,这三家洗涤厂并非“初犯”,属于“死灰复燃”型五小企业。早在2014年芙蓉区环保局就对这三家企业进行了依法取缔,责令停产,最近洗涤厂的老板们心存侥幸又开始在夜间偷偷作业。由于上述三家企业使用燃煤锅炉已经违反了长沙市关于划定禁燃区的相关规定,违法排污行为已经达到了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的条件,3月25日上午,芙蓉区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队员们联合公安,查封了一家洗涤厂的生产设备,并对相关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守法教育,余下的两家主动关停。今后,区环境监察大队将进一步加大已关停企业的日常检查力度,确保违法排污企业的取缔工作落到实处。
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所有违法排污企业的查封都要通过法院实施,违法行为往往需要半年以上才能制止。新《环保法》实施后,环保部门可以对六类环境违法情形直接实施查封、扣押,当场制止违法排污,大大提高了环保部门的执法效率。(长沙市环保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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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环境保护厅
30.03.2015 1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