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检察院、省环保厅召开湘西自治州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会

19.10.2017  17:02

10月18日,省人民检察院、省环保厅联合督查组在湘西州环境保护局二楼会议室召开湘西自治州饮用水源地专项督查反馈会,湘西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伍程灿代表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做了汇报。
        督查组组长肖小林对湘西自治州饮用水源保护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肯定,各级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积极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地整治工作,尤其是在饮用水源保护地的划定时比技术规范要求的更为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地环境自我加压决心坚定,但整治难度也随之加大。相关部门在州县两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排查时对桥梁穿越、排污口、规范标识等方面还存在遗漏。

肖小林对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了几点建议: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加强督导督查,湘西州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饮用水源保护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三、加强请示汇报,有困难或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省环保厅;四、各县市区人民检察院要加快与环保部门联络室的建设,积极和环保部门对工作中监管不到位、整改不到位、执行不到位、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五、各级政府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治工作。

伍程灿表示将坚决按照督查组的要求和建议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地的整治工作,确保地级市饮用水源保护地整治在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县级饮用水源保护地整治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

8县市人民政府分管县市长、环保局长,湘西州经济开发区分管领导、环保局长,州农委、州畜牧水产局、州水利局、州住建局、州交通运输局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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