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柯敏率队到株洲开展执法检查 推动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全面完成

03.08.2017  20:05

  

  7月31日至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右)带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来到株洲,就株洲市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现场。

  7月31日至8月2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柯敏带领《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组来到株洲市,就株洲市贯彻实施《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石光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罗述勇,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路平,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詹鸣,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田平莲、杨吉凡、谢鼎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委员杨梅芳,省人大民族华侨外事委员会委员谢律尖,省十二届人大代表张仁芳、吴菊等参加检查,省扶贫办副主任黎仁寅陪同检查。

  王柯敏一行先后来到茶陵县、炎陵县,进村入户明察暗访,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认为,株洲市严格执行《条例》,认识有高度,脱贫攻坚措施有力、氛围好,尤其是产业扶贫力度大、效果好,经验值得推广;帮扶工作开展有特色,社会扶贫动员力度大,后盾单位举措扎实,取得了明显成效。

  王柯敏对株洲市脱贫攻坚工作所取得的成效表示肯定。他强调,要进一步加强《条例》的宣传、学习,系统研究、深入学习,领会精神实质;要严格依照《条例》精准识别扶贫对象、层层落实脱贫责任、强化精准扶贫措施、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等;要以法治思维和方式规范扶贫开发工作,坚决扛起脱贫攻坚的政治责任,充分发挥《条例》的法律权威作用,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