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计生委:独生子女证件丢失 符合条件可补办

17.10.2014  08:05

  网友“红8369”:我是改制企业退休职工,现企业已不存在。独生子女新的奖励政策中有一条规定:奖励对象必须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或是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但本人独生子女证件已丢失,请问我该怎么办理?

  长沙市计生委:根据《湖南省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制度政策解释及操作办法》(湘人口发【2014】12号)规定:“《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仍符合持证条件的,可补办;原持有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已超过规定的申领年龄又无法找到补证所需要的原始材料,仍符合持证条件的,可由对象工作单位或者户籍地居委会公示5日,所在街道核实后出具《〈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遗失证明》。申请人凭此证明申请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若您还有其他疑问,请电话咨询0731-88666175或88666198。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
(编辑:杜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