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身份”背后是真犯罪 芦淞检察办理一起买卖身份证案件

29.09.2018  20:37

  红网时刻9月29日讯(记者 郑涛 通讯员 刘静 蒋阳阳)人立于世,有各种各样的身份,撇开社会赋予的身份、荣誉等,最真实的便是公民自身的居民身份证上所记载的个人信息。然而,身份亦能造假。我国刑法第280条就规定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近日,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买卖身份证案件移送法院起诉。

   首案假“身份”,移送起诉

  该案是芦淞区人民检察院自《刑法修正案(九)》将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明确为买卖身份证件罪后,首个打击买卖身份证的案件。芦淞区检察院于2018年5月接收公安机关以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变卖、买卖身份证件罪为由的案件,涉案人员21人。

  在历经一退一延的法定程序,芦淞区检察院9月初对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朱某某、戴某某等18人以买卖身份证罪提起公诉,对犯罪嫌疑人秦某某、王某某以伪造身份证罪提起公诉,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因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遂对其不予起诉。

   涉案假“身份”,数量惊人

  涉案人员自2017年上半年开始陆续参与,2018年1月下旬涉案人员逐个被抓获,直至2018年4月下旬,涉案人员全部到案。该案的检察官在承办该案时发现,涉案犯罪嫌疑人共21人,其中,夫妻及父子犯案5对,其他嫌疑人之间或是朋友或是老乡。这些犯罪嫌疑人,其中6人有与本案相关犯罪的前科。

  据不完全统计,涉案交易的居民身份证累计2000余张,涉案金额约30万元。此外,抓捕现场依法扣押伪造的居民身份证3000余张。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竟发展成如此规模,十分惊人。

   买卖身份证,互联互通

  经查证:本案的主要犯罪分子长期活动在株洲火车站附近,通过向他人低价买入后,再高价卖出牟利。被抓获当日,从几个嫌疑人处搜出的身份证就达近三千张,这些身份证来自全国各地,如重庆、广西桂林、四川成都等地。

  嫌疑人为多卖出身份证,有买家向其中一个嫌疑人购买身份证,其他嫌疑人便会相互通知,由买家在嫌疑人之间挑选身份证,然后现场交易,现金支付或是微信扫码支付。嫌疑人相互之间也会互相买卖身份证,或者介绍他人买卖身份证,收取10元/张的提成。这种方式针对的对象一般为散客。通过这种方式交易,一次可买卖几张到几十张身份证不等,通过数次交易熟了之后,便会发展为熟客,通过微信联系,将身份证拍照发给买家,再由买家挑选,卖家发货,买家付款均通过网络。

  其中,某些嫌疑人之间就单个卖家交易流水就达10万多元,身份证交易达900多张、通过网络的方式买卖后邮寄到全国各地的买家,扣押发往各地的快递单就达170多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