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献给特殊孩子们的礼物—《长沙市特殊教育提升方案(2015-2017年)》颁布实施

31.12.2014  02:12

(本网讯 通讯员李璐璐)在2015年即将到来之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长沙市特殊教育提升方案(2015-2017年)》(长政办函[2014]171号)(以下简称《提升方案》),为特殊孩子们献上了一份特殊礼物。

发展特殊教育是坚持以人为本理念、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长沙市按照高标准、高起点率先在全省出台《提升方案》,其意义深远、目标明确,举措具体、保障有力、亮点纷呈,在经费投入、师资编制、教师待遇等方面均率先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市特殊教育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等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1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4—2016)年>的通知》(湘政办发[76]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提升方案》。

方案明确将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构建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向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延伸的特殊教育体系,形成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随班就读为主体、附设特教班和送教上门等为补充的办学格局。从2015年起,利用3年的时间调整规划、强力推进,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切实保障每一个残疾孩子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帮助他们全面发展和更好地融入社会,切实推进教育公平,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到2017年,将实现师资队伍日趋优化,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适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3%,其他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特殊教育事业发展走在全省乃至全国前列的总体目标。

特殊教育是一项高投入的公益性教育事业。《提升方案》明确坚持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原则,将加大对特殊教育的投入,给予特殊政策倾斜。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从2015至2017年,分别达到6500元、7000元、8000元以上。建立健全覆盖所有残疾学生的资助体系,在“一费制”全免的基础上,对残疾儿童少年生活费、交通费、辅具用品等进行(免)补,全面实现残疾儿童少年全免入学。同时将加大对扶残助学力度,从社会福利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对贫困残疾学生给予相应的补助或救助。每年由市残联安排不低于3%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于扶残助学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

由于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少、班额小、寄宿生多、个体差异大、康复类专业人员需求多、承担随班就读巡回指导任务重等特点,《提升方案》明确了特殊教育学校按1:2.5的师生比配备教师编制。为确保每一个适龄残疾儿童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长沙将全面推进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工作,要求随班就读学校至少配备1名资源教师,送教上门按照1: 2的比例配备特教教师编制。

特殊教育是一项非常复杂,专业性极强的工作。为确保特殊教育师资队伍稳定,《提升方案》为确保特教教师待遇,在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15%特殊教育教师津贴的基础上,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要求在核定特殊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按特殊教育学校本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40%-60%增核绩效工资总量,逐年增加,分步到位,用于发放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补贴及业绩奖励。市人民政府还将设立特殊教育奖教基金,奖励在特殊教育岗位上有突出贡献的教师,鼓励教师热爱特殊教育工作,关爱残疾儿童成长。另外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提升方案》明确提出将进一步深化特殊教育改革,通过开发校本课程、改进教育教学方式、提高信息技术运用能力、进一步推进医教结合、制定特教质量适应性评价标准等方式全面提高教学质量,让每一个残疾儿童享有更优质的教育。《提升方案》还明确以发展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为重点,因地制宜向学前教育与高等教育两端延伸。着力解决智力障碍、自闭症及多种障碍入学问题,在实现对长沙所辖4所特殊学校提质扩容的基础上,计划2016年将按照国际一流标准在河东选址新建一所现代化特殊学校,让残疾人受教育机会明显增加,受教育的品质快速提升。另外将通过实施随班就读,推行送教上门,建立资源中心等方式,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帮助残疾人更好融入社会。

提升方案》中明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负总责,并明确了教育、财政、发改委、卫生、民政、残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的工作职责与具体任务,并将特殊教育纳入教育督导评估、教育强区县考核体系,以确保《提升方案》得到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