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入洞房先进牢房 长沙准新郎贩毒被判刑一年

14.08.2015  16:42

华声在线8月14日讯(记者 张鼎峰 通讯员 胡勇 朱倩)日前,由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开庭,唐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

今年1月14日,唐某的朋友借着酒兴打电话给他,希望其帮忙买些K粉。晚上9点,唐某便带上毒品开车接了两个朋友。在车上,唐某告诉朋友,过几天自己要结婚,到时候希望他们去帮忙接亲。二人当时毫不犹豫地答应了唐某的请求。为了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唐某掏出一小包K粉给了这两个朋友。

当晚10点左右,三人将车停在望城区某工地旁,躲在车内吸食毒品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民警当场从唐某车上、身上缴获28克疑似氯胺酮物品(俗称“K粉”)。

经审查发现,在2014年12月中旬至2015年1月期间,唐某还先后三次贩卖K粉给李某某,共计12克。2014年12月中旬,在酒吧染上毒瘾的李某某,四处寻找货源,得知唐某手头上有“”以后,他们就多次约定地点进行交易。然而在第四次交易时,李某某在约定等候的地点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检察官审查认为,被告人唐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给李某某,犯罪事实清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于本案中被扣押的28克K粉,是他请朋友吸食的,不属于贩卖而属于非法持有,应当予以没收。此非法持有毒品的行为未达到追诉的最低数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