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症父亲欲“托孤”后续:众多家庭愿意收养

05.11.2014  11:15

  华声在线11月4日讯 37岁的柳武十年前突然患病瘫痪,其后妻子离婚离家,他和母亲带着幼女靠低保费维持生活。日前,柳武被确诊为绝症,深感时日不多,想安顿好女儿,为她寻找养父母(详见本报4日A08-09版报道)。柳武这一“托孤”心愿经本报报道后,柳先生的病情与孩子的归宿,让众多读者牵挂。

  现年42岁的苏女士与丈夫王先生,目前在长沙经营自己的公司,一直无法生育。早些年为生意打拼也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今年4月起,夫妻两人商量后打算领养一个小孩。经过亲戚朋友们的介绍,他们先后见了两个孩子,却因种种原因都没有收养成功。

  今天上午,看到本报的“托孤”报道后,夫妻二人都被感动。虽然没有在一起,两人却不约而同地拨打了本报热线96258,表示愿意收养柳武的女儿,并希望尽早跟柳武及他的女儿见一面。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会把她当作亲生女儿一样对待的。”苏女士反复表示。

  今天,三湘都市报记者先后接到30多名读者的电话,其中有20多个家庭表达了希望收养的愿望。

  株洲的彭女士看了报道后也打来电话,称家里有一个小孩,已经大学毕业了,夫妻二人目前在株洲做生意,希望能领养这个小姑娘。

  娄底涟源的罗先生也表示想收养柳武的女儿,他今年37岁,结婚十多年,妻子不能生育,一直想收养个孩子。

  ■记者 李琪 实习生 王敏

   提醒

  要符合规定条件

  才可收养

  对于爱心人士欲收养女儿的要求,柳武表示,希望领养者家庭条件好一些,并且能真心喜欢自己女儿。

  记者了解到,如果好心人要收养这名女孩,在征得父亲柳武同意的基础上,还要具备我国《收养法》规定的一些条件,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其次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并且年满30周岁。此外,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孩时,还必须与女孩的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

  民政部门工作人员表示,只有符合上述条件,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这位绝症父亲的心愿何时实现,本报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