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尽爱心和善良去关心未成年人成长
湘检网讯(唐龙海 罗 兰)6月21日,省检察院检察长游劝荣一行来到株洲市天元区检察院调研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强调要从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发挥检察机关职能作用,努力让孩子回到亲人身边。
游劝荣检察长参观了天元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区,听取了市、区两级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汇报。2014年3月,天元区检察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择优配备具有国家级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专职干警2名,投入专项预算经费建设心理辅导室、团体活动室、圆桌询问室,配置心理分析沙盘、催眠治疗仪等设备,8月集中受理株洲城市四区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案件。截止2016年5月,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77件114人,为每一名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了心理辅导。
听取汇报后,游劝荣检察长首先对株洲市、县区两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监督检察工作表示感谢,他说,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政府的支持下,株洲检察工作亮点突出、成绩明显,特别是天元区检察院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区政法委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得很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游劝荣检察长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要从事关国家和民族未来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如果没有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就没有祖国的明天。孩子是亿万家庭的希望,如果孩子失足,整个家庭都将陷入困境。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和司法机关,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让坏孩子少一点,好孩子多一点,把掉队了的坏孩子拽回来,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全省检察机关要主动协调家庭、学校、社会、政府和其他司法机关力量,共同构建社会化综合保护体系,凝聚全社会力量保护未成年人。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审前分流作用,坚持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穷尽我们的爱心、善良和足够的努力,让孩子回到亲人身边,回归社会。
游劝荣强调,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正确领导是做好检察工作的根本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根本要求。在司法改革要求检察机关实行省以下统一管理的背景下,全省检察机关更要进一步强化坚持党的领导的意识,坚持在当地党委领导下开展检察工作。要服从、服务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发展做好检察工作。“除虫”是为了“护花”,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省检察院在今年“两会”后出台了《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依法支持改革者,保护创新者,宽容失误者,惩治犯罪者,精准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出台了《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尽量将司法办案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精准有力地呵护企业、提振发展信心、助推经济发展。要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要通过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司法责任制,把廉政建设的基础建立在规范司法权检察权的运行上,不断完善制度建设,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株洲市委书记毛腾飞,市长阳卫国,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蔡溪,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醴陵市委书记周晓理,市检察院检察长胡波,市政府秘书长陈旌,天元区区长董巍陪同相关调研活动。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印仕柏参加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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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