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妻心切打伤他人 冲动男子获刑五个月

13.10.2014  21:07
  红网湘潭10月13日讯(通讯员 田园)妻子生病已经很让人操心,在医院交医药费时又与他人起了争执,丈夫爱妻心切,不管是非曲直上前就把对方打成轻伤,结果为一时冲动付出了昂贵的代价。10月11日,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欧阳某某拘役5个月,缓刑1年。
  
  2014年5月13日9:00,湘潭市雨湖区的欧阳某某陪妻子罗某某在湘潭市雨湖区鹤岭镇某医院看病,在排队交费期间,罗某某想早点交了医药费以便回家休息,不断催促前面的人快点,结果被队伍前面的奉某某反驳了几句,两人随之发生争执。妻子生病,欧阳某某心情十分着急,见妻子受了委屈,上前一拳打在奉某某的脸上,导致其右眼内眶骨折。经湘潭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奉某某所受损伤被评定为轻伤。2014年6月9日,欧阳某某到湘潭市公安局雨湖分局鹤岭派出所投案,主动交代了伤害奉某某的事实。案发后,欧阳某某与被害人奉某某就民事部分达成协议,赔偿9000元,已履行到位。
  
  雨湖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欧阳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被告人欧阳某某主动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并取得其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