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顺延的函

31.10.2014  10:10

湘人社函〔2014〕289号

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湖南省烟草公司娄底市公司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顺延的函》及续签的管理合同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该企业年金计划管理合同顺延(续签),计划登记号仍为430000080007,受托人仍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托管人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仍为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设立1个证劵投资组合。

  请受托人认真履行职责,按规定运作。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