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烈士陵园获批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

01.10.2016  19:07

 

  从9月26日召开的全省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单位负责人座谈会上获悉,我县烈士陵园正式获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烈士纪念设施”。宜章烈士陵园包括“一园四区”,即红色森林公园、烈士纪念馆区、湘南暴动旧址区、中夏广场区。该园于1967年4月建成,1988年被列为“省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县委、县政府于2012年决定投资3000万元对烈士陵园进行提质改造,改造面积增加至440亩,并将其列入县十大民生工程项目之一。民政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宫蒲光、邹铭等领导多次到该园进行祭扫和瞻仰烈士活动。据了解,我县参加红军的有3700多人,在各个革命时期被反动派残害的群众1153人,灭绝了1218户,牺牲的革命者3414人,涌现了邓中夏、胡少海、陈东日等革命烈士,全县已被追认为烈士的有1888人。(杨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