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炼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约谈区县(市)委书记

14.10.2015  12:03
  长沙晚报讯(记者 姚倩)昨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集体约谈区县(市)委书记。他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传导压力,又严又实地担起主体责任,营造长沙更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市委副书记徐宏源主持约谈活动,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军,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夏建平一同参加。
  
  一直以来,市委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看得很重、抓得很紧,围绕长沙发展全局、“一岗双责”制度、规范选人用人、筑牢思想防线、权力清单建设、强基层打基础、领导干部带头廉洁自律等抓责任落实,特别是在省委巡视组全面巡视长沙工作后,市委对25个方面和20项具体整改事项明确时间表、任务书和责任人,取得了明显整改成效。同时,常态化开展明察暗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正风肃纪的新常态。
  
  约谈中,全市9区县(市)的“一把手”分别汇报了各地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既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又坦诚查找问题和不足,并介绍了下阶段工作思路和打算,一致表示将常思考、常警示、常提醒,在思想上打好“预防针”、筑牢“防火墙”。
  
  “河南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而被问责,这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领导干部,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约谈中,易炼红语重心长地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各级党委必须肩负的政治担当、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我们要清醒认识到,各级党组织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与中央和省委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与反腐倡廉的形势相比,仍然有差距,一定要强化“抓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渎职”的责任意识,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易炼红就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向区县(市)委书记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时刻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在政治上坚定不移,在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坚定不移,时刻牢记讲忠诚、守规矩。在思想上敏锐清醒,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牛鼻子”来抓,决不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在态度上旗帜鲜明,经常做到“五问”:讲党风廉政道理时,先问问自己是否领悟透彻;提党风廉政要求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以身作则;抓党风廉政建设时,先问问自己是否做到“一岗双责”;督查党风廉政工作时,先问问自己是否也有责任;出现重大案件时,先问问自己是不是亲自协调推动处理。
  
  二要切实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中。坚持领导责任和具体责任一肩扛,切实担当政治责任、分内责任、前提责任和直接责任,做到权责一致、权责对等。坚持党风廉政和业务工作两手抓,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手都要硬。坚持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同发力,党委(党组)书记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作出廉政承诺、带头参加民主生活会、带头参加责任制检查考核,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相促进,党委要重点履行好自律、教育、分解、落实、防范、支持、追究等7项具体职责。
  
  三要全力把主体责任落到实处。严明党的纪律,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加强作风建设,从抓公车私用、公款吃喝、收受红包礼金等具体问题抓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把心思放在干事创业上,把精力用在履职尽责上,把功夫下在狠抓工作落实上,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选好用好干部,真正把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选拔出来;坚决惩治腐败,紧盯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深入开展重点治理行动,集中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零容忍”;强化制度执行,扎紧笼子,形成约束,从根本上预防腐败;支持推进“三转”,全力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把精力集中到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上来。
  
  “‘打铁还需自身硬’,落实主体责任,首先自己要立得稳、行得正、腰杆挺得直!”谈话的最后,易炼红勉励各区县(市)委书记,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有”要求,有强烈的敬畏之心,有严格的律己之为,有自觉的守规之举,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感恩组织培养,珍视个人荣誉,管住自己,管住家属,管住身边人,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决不辜负党和人民寄予的厚望、赋予的神圣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