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炼红:义不容辞担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15.06.2016  21:30


  易炼红主持市委中心组集体学习



  义不容辞担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昨日下午,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主持市委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省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肖君华作题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专题报告。易炼红要求,全市各级党委(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握精神实质,明确使命要求,强化看齐意识,义不容辞地担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



  市领导徐宏源、虢正贵、范小新、谢树林、张湘涛、陈泽珲、程水泉、文树勋、李军、钟钢、夏建平等参加学习。



  学习中,肖君华围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主题,作了全面系统的辅导报告,内容丰富、案例经典、分析精辟。报告指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是硬要求、硬任务、硬约束,并对长沙各级党委(党组)更加深入地理解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提出了建议,给予了指导。



  易炼红指出,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党管意识形态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为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和指导方向。市委对意识形态工作始终高度重视,切实担当主体责任,主动展示省会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上是行动自觉、坚定有力的,也有力地凝聚了共推长沙改革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易炼红强调,要进一步增强自觉,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放在心上”。市委常委要带头增强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摆位要更高,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合力要更强,各级党委(党组)要推动意识形态工作与行政管理、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担责要更主动,毫不动摇地坚守“主阵地”、种好“责任田”,在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上旗帜鲜明,在大是大非问题上敢于发声,在思想交锋中敢于亮剑。



  易炼红强调,要进一步真抓严管,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抓在手上”。要把方向、管导向,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始终保持高度一致,按照政治家办报、办刊、办台、办新闻网站的要求,把党管媒体的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确保正确舆论导向。要严制度、管阵地,守好思想阵地,把党校、干部学院、社会科学院、高校等建设好,对各种协会、研究会、论坛等严格管理好;守好网络阵地,善待、善管、善用网络媒体,带头触网、上网、用网,依法依规管理互联网。要抓班子、管队伍,加强意识形态部门领导班子建设,确保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牢牢掌握在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马克思主义的人手里。



  易炼红强调,要进一步履职尽责,坚决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到实处”。 要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党组)分管领导要履行好直接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单位和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要构建严格督查、严实考核的完整体系,形成市、区(县市)、街(镇)、社区(村)四级联动机制,推动督查考核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履行党建责任制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考察考核、执行党的纪律监督检查范围。要强化有错必纠、有责必问的震慑效应,像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一样,实行“一案三查”,除了严肃查处当事人,还要对党组织负责人、直接分管的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责任倒查,真正把意识形态工作的规矩立起来、抓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