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炼红:严格执行最严环保法 推进"大美长沙"建设

10.01.2015  14:09

  市委中心组举行(扩大)集中学习,易炼红胡衡华出席 

  长沙晚报讯(记者  舒薇)昨日,市委中心组举行(扩大)集中学习,以学习贯彻新环保法作为新年“第一课”。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易炼红参加学习并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史上最严环保法,强力推进“大美长沙”建设。中国生态文明研究与促进会常务副会长,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党组原副书记祝光耀受邀做辅导报告。

  市领导胡衡华、袁观清、范小新、余合泉、谢树林、张湘涛、陈泽珲、程水泉、文树勋、李军、陈献春、钟钢等市委中心组成员参加。

  祝光耀深入浅出地讲述了新环保法的修订背景、修订过程、主要内容和重大意义,阐述了新环保法在立法理念、技术手段、监管模式、法律责任、体制机制等方面的重大创新。学习中,大家一致认为,辅导报告对于如何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来推进长沙转型创新发展,保护长沙的青山绿水,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学习中,易炼红说,近年来,长沙坚持以大爱保护环境,以铁腕治理污染,全市上下进一步坚定了保护环境的信心和决心,但成绩属于过去,前路任重道远,各级各部门要立足于已经取得的成绩,以坚决贯彻落实史上最严环保法为契机,进一步坚定不移地把环境保护的最新理念根植于心。要强化“保护优先”理念,打破“先污染后治理”的铁律,走出“边污染边治理”的怪圈,实现从“环境换取增长”向“环境优化增长”的转变;要强化“多元共治”理念,建立由政府、企业、公民、社会、媒体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形成各方参与的“大合唱”;要强化“全民参与”理念,调动全民投入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发挥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创造性,让群众在共享物质成果中共享更多生态成果。

  易炼红强调,要把环境保护的最严责任担当到位。各级领导要守土有责,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要求,明确好责任主体,明晰好责任边界。执法者要高度负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对环保渎职失职行为要从严问责、从重追责,决不姑息迁就。损害者要依法担责,谁污染环境、损害生态,谁就要付出沉重代价。

  易炼红强调,保护环境,没有旁观者;治理污染,没有局外人,要把环境保护的最强合力凝聚起来。要形成人人重视环保的氛围,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把新环保法的宣传、推行史上最严环保行动的宣传常态化,让每一个市民、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企业树立“爱长沙、爱家园”的强烈环保意识。要构建人人支持环保的机制。把环境规划、环境标准、环境监测、环境评价、生态补偿、排污收费、排污许可等一系列制度落到实处,让更多的群众零距离体验环保技术、感受环保成效。要构建人人参与环保的格局,鼓励环保志愿者组织开展更多有特色、有成色、有亮色的环保志愿行动,健全环保举报制度,积极引导广大群众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践行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低碳生活方式。




(稿源: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作者:记者 舒薇)
(编辑:尚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