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印发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

02.06.2016  00:55
      为全面贯彻落实《郴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现代化的实施意见》(郴政发【2015】22号文件)、《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国家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更好地发挥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信息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作用。近日,嘉禾县气象局印发了《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部门联络员会议制度》,该制度的建立是通过联络员会议,加强部门间的交流和合作,实现气象灾害预警服务与各部门防灾减灾工作的有效衔接,从而提高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水平。
      该制度要求气象局协同应急办、水务局、林业局等21个相关单位每年召开1至2次联络员例会,分析总结前期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工作情况,通报未来一段时间气象灾害的预测预报意见,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总结交流各部门对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工作的需求和建议,不断改进气象灾害预警服务。遇有重大气象灾害等特殊情况,可根据实际要求,组织召开联络员参加的临时会议。组织开展联络员气象灾害预警知识培训、气象灾害预警服务应急演练。同时,收集了联络员信息,对联络员会议组织机构及联络员工作职责提出了具体要求。
      该制度的实施,标志着嘉禾县气象灾害预警协作服务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