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火灾中救人不幸离世 起火时离门口不到1米

03.06.2015  12:08

  6月1日,火灾现场一片凌乱,柜子上的绿色植物都 已枯萎。 记者邓昊摄

  5月23日,救治了21天的付落民医治无效死亡。5月2日晚上7点半左右,醴陵市区泉湖路南门口菜市场附近一家餐馆发生火灾,张武、付落民、朱仁花3人严重烧伤。去世前,付落民告诉侄子付红球,他是为了救人,“起火的时候他就离门口不到1米,本来他完全可以逃生。”付红球含着泪说。

  环保油桶倾倒,厨房起火

  火灾后,配菜员付落民、厨师朱仁花、送环保油的张武三人严重烧伤。付落民最后一个爬出来,烧伤面积达到90%,朱仁花、张武烧伤面积为60%、80%。火灾发生后,付红球承担了叔叔付落民、阿姨朱仁花所有的医药费,已经花了40多万元,“医生说,治愈起码要上百万。

  6月1日下午,记者来到付红球的餐馆,里面仍一片狼藉。

  为了救人,他最后一个逃出火场

  “我问他为什么不跑,他告诉我是为了救张武。”付落民入院十多天以后才能开口说话,他这才知道原来叔叔是为了救人。5月23日,付落民医治无效死亡。付红球希望能为叔叔申请“见义勇为”或烈士,“算是给死去叔叔的一个交代吧。

  记者联系上了朱仁花,据朱仁花回忆,当时她正在炒菜,张武站在凳子上检查油桶,“付落民站在离门口大概一米远的位置配菜。”突然油桶倾倒,立马起了火,朱仁花就往外面跑,“付落民看到张武被油桶压住了,就进去把桶搬开,自己却摔了一跤,所以他是最后一个出来的。

  张武因为伤情严重,事发当天就被转往长沙湘雅医院,没有接受采访。

  株洲市民政局优抚科工作人员表示,申报烈士首先要由家属提出申请,让公安部门及相关部门调查取证,确认牺牲情节,再交由民政部门核实、审批。

  湖南工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市合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申验表示,在见义勇为的行为中,受益者对见义勇为者有补偿责任。 《长株潭报》记者 唐兵兵 株洲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