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经济责任审计重“四问”

25.04.2018  23:03
  

  近年来,澧县审计局把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作为对干部的任用管理和监督,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在经济责任审计中创新模式,注重“四问”,有效地提升了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和效果。

一是问效。重点加强对政府绩效和行政效能的审计,审计中注重了解党政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所在单位各项主要经济社会发展指标完成情况,经济结构优化、社会事业发展、财政收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重点对其任职期间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审计和国有资产资源、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绩效审计。以“问效”促进领导干部在履职中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是问绩。在审计中为有效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注重密切跟踪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等环节,关注财政资金的存量和增量,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高效使用。重点对行政运行成本、部门“三公”经费、会议费情况的专项审计。注重从政策执行、资金使用、资源利用和行政效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对“注水政绩”进行重点披露和查处。去年通过开展四费支出财务大检查,共发现问题线索21条,组织处理8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1人。

三是问廉。审计中重点关注审计对象的廉洁从政问题。通过采取问卷、问话及账目资料、会议记录的审查,对领导干部个人的廉洁自律情况做出客观的结论。重点关注领导干部是否做到了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考核“一岗双责”履行情况,落实奖惩任用机制。去年对在审计中发现的3人为政不廉情况进了通报批评,2人被戒免谈话。

四是问责。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对责任的界定标准,准确界定被审计领导干部应承担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重点评价其政策执行责任、经济发展责任、经济决策责任及经济管理责任等。去年该局共完成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3个,查出违规金额1218.8万元。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5件,提出审计建议42条。(审批领导:李卫 供稿人:章方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