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澧县细化方案促突出环境问题整改

07.09.2017  15:07

近日,为了认真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整改,中共澧县县委办公室、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澧县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澧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方案要求,针对中央环保督察对澧县反馈意见交办的突出环境问题,制定了《澧县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实施方案》《澧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澧县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澧县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整改方案》《澧县养殖环境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澧县河湖网围养殖清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等20多个整改方案。各方案对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标准等一一进行了细化,对责任进一步进行了明确。下一步,澧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内容,按照时间节点,实行挂账督办、专案盯办、跟踪问效,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按期销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