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民政局、乡政府联手相助 残疾人喜结连理

20.04.2015  19:11

  2015年4月16日下午3时30分,溆浦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结婚登记区,一对特殊的新人手持结婚证,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在场的所有人,都从心底里默默祝福他们。

  女方当事人系我省辰溪县人,天生弱智,而且不会说话。女方当事人的父亲,籍贯湖南辰溪,曾经在我县九溪江乡政府某部门工作,现已退休,住九溪江乡某村。他因女儿自出生起即为残疾人,感到羞耻,不肯认这个女儿。因此,女方当事人自幼在辰溪随爷爷奶奶长大。男方当事人系我县九溪江乡搭溪村一位张姓肢体残疾村民,今年已年满41周岁,由于家境贫寒,加上残疾的缘故,如今还是光棍一人。这对残疾人经好心人介绍,来到民政局申请结婚登记。

  女方当事人弱智,属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相关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办理结婚登记须由法定监护人全程陪同办理。可如今:女方当事人的爷爷奶奶早已双亡,不在人世。她的父母亲不肯以监护人身份来婚姻登记处陪同她办理结婚登记。“到哪里去找女方当事人的监护人呢?”听完登记处工作人员的解释后,这对残疾人和急着想抱孙子的男方当事人的母亲束手无策,焦急万分!眼看他们办理结婚证的美好愿望就要化成泡影,婚姻登记处主任主动了解情况并马上和九溪江乡政府工作人员取得电话联系,请该乡政府出面做女方父母亲的思想工作。九溪江乡政府工作人员费尽周折,找到了女方父母亲,给他们讲亲情,讲法律。“口舌没有白费”,女方父亲终于放下了“思想包袱”,答应来县城陪女儿办理结婚登记。于是,便发生了本文开头这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