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卢峰镇:深入开展农村低保“阳光行动”无死角

05.06.2015  20:06

  为进一步提升全镇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结合县民政局农村低保“阳光行动”工作开展,溆浦县卢峰镇自2015年6月1日开始,启动了对全镇29个村的农村低保对象进行100%入户年审复核工作。

  根据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办法相关精神及动态管理原则, 溆浦县卢峰镇在这次农村低保“阳光行动”中,一是制订《2015年农村低保对象年审复核工作方案》,镇长为协调总指挥,分管民政领导为协调副总指挥,各片片长为协调指挥长,驻村镇政府干部和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民政办工作人员负责业务指导、资料装档及信息对比,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二是该镇采取以片为单位组成三个工作组深入各村各户,对2015年二季度在册的全镇农村低保对象的赡(抚)养人、家庭收入、财产状况、生产经营情况进行逐户核查,建立一户一台帐,并将低保对象和其住房拍照存档,严格清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十类农村低保对象;三是通过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进行全面清理核查,突出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关系保”、“人情保”、“错保”、“骗保”等问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低保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