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加强低保工作助推精准扶贫

31.03.2016  17:19

  近年来,溆浦民政立足职能职责,加强城乡低保工作,实施精准救助,助推精准扶贫。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低保兜底。根据国家《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国发【2012】45号文件要求,进一步细化上级政策规定,研究制定具体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出台了《溆浦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溆政办法[2013]25号),《溆浦县城乡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认定办法(试行)》(溆政办法[2014]27号),并严格按规定办理城乡低保。

  一是精准确定保障对象。坚持政策规定,规范核查程序,细化核查内容,将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户全部纳入低保救助范围。实行救助对象末端长期公示制度,做到对象准确、应保尽保。

  二是科学确定补助水平。参照上年度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消费支出以及国家农村扶贫标准,科学测算、合理确定当年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逐步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助水平达到农村扶贫标准。

  三是严格落实操作规程。严格执行低保申请、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等程序,严格遵守城乡低保办理流程。即:户主(代理人或村居委会)申请→乡镇受理→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家庭成员承诺、授权查询→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乡镇入户调查→乡镇组织村居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民政局(抽查30%以上进行复查)审批。做细做实低保基础工作,实现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四是加强低保动态管理。落实农村低保有效期管理办法,完善低保退出机制,定期跟踪核查已保、拟申请对象家庭收入、家庭财产等情况,家庭经济状况发生变化的及时增发、减发或停发低保金,做到救助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常态化,确保救助资金真正用于困难群众。结合低保年审工作,适时开展低保“阳光行动”,打造阳光低保、诚信低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