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一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被移送公安机关

03.05.2016  12:22

3月31日,溆浦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监察发现溆浦县永发贸易公司在生产电解锰过程中不正常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生产废水渗漏至厂区外水沟,随雨水流入溆水河,该局环境监察人员当即下达了《环境监管现场检查意见书》,要求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4月15日,该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复查,发现该公司还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仍然处于停运状态,要求立即停产改正。4月19日,怀化市环境保护局介入,与溆浦县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人员现场勘查,该公司违法行为依旧没有改正。鉴于该公司漠视环保法规,置污染环境于不顾,省、市环保部门和溆浦县政府相关领导要求依法从严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相关规定,溆浦县永发贸易公司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