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老龄工作促进会在龙山召开

18.11.2014  10:29

  

  本网讯(江黎燕)为传达省老龄重点工作促进会精神,全面落实财政部、民政部、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文件要求,加快推进湘西自治州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日,湘西自治州老龄重点工作促进会在龙山召开,全州八县市老龄办主任参加会议,州民政局党组成员、老龄办主任刘丽明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上,大家学习了《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财社[2014]113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22号)文件,刘丽明传达全省老龄重点工作促进会议精神,八县市老龄办主任就基本养老服务补贴、老年协会建设、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等四项重点工作各自进行了汇报,在认真听取各县市老龄重点工作汇报后,刘丽明对下阶段四项重点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

  刘丽明强调,基本养老服务工作,各县市要出台实施意见,建立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到2014年底,全州基本养老服务补贴目标值要达到40%以上。

  对于养老服务示范点建设,刘丽明要求加强已建示范点的提质升级,完善设施,健全队伍,拓展服务内容,扩大服务范围。要继续安排资金,开展示范点建设工作,县市各完成2个县级示范点建设任务。

  在老年协会建设工作方面,刘丽明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与管理,首先,继续将老年协会建设纳入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民政事项考评范围,着力提高老年协会建会率。其次,要完善协会管理制度,健全协会工作制度,要做到“四有”,即:有牌子,有章程,有组织机构,有活动场地。

  推行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刘丽明表示,开展此项工作意义重大,是一项惠民工作,各县市要按照省、州老龄和人寿保险联合下发的文件要求,积极争取资金,落实好城乡低保老人、农村五保和城市“三无”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和失独老年人这五类人的投保,为五类老人争取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