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故意伤害案告破 并非取款被劫而是感情纠纷

24.04.2017  20:32
案发后警方和120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稿中所有图片皆来自:吉首公安) - 新浪湖南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 新浪湖南
犯罪嫌疑人接受询问 - 新浪湖南
警方指挥调度中心 - 新浪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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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湘西团结广场故意伤害案告破 并非取款被劫而是感情纠纷

案发后警方和120及时赶到现场处理(稿中所有图片皆来自:吉首公安)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犯罪嫌疑人接受询问 警方指挥调度中心

   红网湘西站4月23日讯 (时刻新闻记者祝勇 向奎)4月22日发生在湘西团结广场附近的一起故意伤害案,因微信朋友圈转发引起各地关注,甚至被误传“取款被劫”等谣言。事实上这是一起感情纠纷导致的故意伤害。在湘西各级公安机关全力侦查下,案发不到24小时,犯罪嫌疑人梁某成到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据吉首公安微博警事通报,4月22日8时14分,湘西吉首市团结广场影视大厦路段发生一起故意伤害案,犯罪嫌疑人梁某成持刀将女子杨某某刺伤后逃跑。接到报警后,吉首市公安局刑侦、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并将警情向上级公安机关及有关领导汇报。州委常委、州委政法委书记欧阳旭作出指示,要求全力以赴、快速破案;州公安局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局长田仁喜,州公安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儒平,吉首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任平、副局长吴小明等领导坐阵指挥中心指挥调度,州公安局相关部门紧急支援,现场指导破案。

  案发后,通过现场走访、视频追踪等大量工作,民警迅速锁定梁某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迅速安排部署抓捕工作,分派警力在吉首市各出城口、汽车站、火车站等地开展围追堵截;在其暂住地开展蹲点守候;发布协查通报请求周边县市公安局配合支援;积极开展犯罪嫌疑人家属思想工作劝其投案。

  迫于警方强大抓捕攻势和心理压力,4月23日早上6点50分,犯罪嫌疑人梁某成到吉首市公安局峒河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梁某成(男,50岁,湖南省保靖县人)对其因感情纠纷用匕首刺伤被害人杨某某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办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