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州检察院荣获“绿色湘西”建设工作优秀单位

03.02.2017  12:33

  湘检网讯(通讯员 龙浩)近日,2016年度全州“绿色湘西”建设工作考核情况出炉,湘西州检察院被评为优秀单位,荣获森林机关称号。

  近年来,州检察院切实发挥检察职能,着力护航湘西生态文明建设。探索“美丽湘西”建设法律监督新机制,州检察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生态环境检察”部门,保护湘西青山绿水。2013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受理生态环境领域犯罪案件187件264人,提起公诉221人,监督纠正违法行为157件次。推行“补植复绿”办案机制,将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纳入涉林刑事犯罪案件评价体系,把犯罪嫌疑人自行“补植复绿”作为检察机关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四年来,全州检察机关共办理“补植复绿”案件29件,补栽面积达1300亩,得到省检察院、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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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曹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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