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父子贩卖穿山甲 交易时用暗语

08.05.2015  14:41

  红网湘潭5月8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肖洋桂)交易时使用暗语,如“穿山甲”用“大老鼠”代替。5月7日,据湘潭市森林公安局通报,该局成功破获一起特大跨省收购、运输、出售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和巨蜥的系列案件。仅湘潭一个下线的穿山甲交易量就达57只之多。目前,抓捕归案的石某父子以及其他6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3月11日上午,石某父子从株洲来湘潭进行穿山甲交易。当天中午12点左右,石某父子从高速公路下来,把小车开到汽车东站附近的马路边停下。这里离他们交易的野味餐馆还有约50米。石某下车后,未直接进野味餐馆,而是躲在人行道绿化带边观望了一阵,发现没有异常情况后,才让儿子将车开到野味餐馆,并与餐馆老板杨某进行交易。守在附近的民警果断出击,将嫌疑人抓获。

  民警当场分别从杨某手上和石某的小车后排座位上缴获了二只穿山甲,重量分别为4.5公斤和6.5公斤。石某自称这两只穿山甲是从广西运送过来的,他与杨某交易的这只穿山甲价格是每公斤1800元,另外一只准备卖给湘潭的凌某。

  据湘潭森林公安局通报,早在去年12月份,该局发现一条重要线索,近些年来,在该市非法交易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穿山甲,基本来自52岁的男子石某和他一个儿子,石某父子家住株洲醴陵市。经初步查证,包括石某父子在内,涉案人员达数十人之多,涉案地点遍及湖南、江西、广东等省,涉嫌贩卖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数额巨大,另外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巨蜥。

  办案民警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石某等人在联系、交易和记账时,常使用暗语,如穿山甲用“大老鼠”、“”等代替。其货源主要来自广东、云南、广西等地。

  经过对石某等犯罪嫌疑人的审讯,民警又陆续抓获了5名涉嫌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同案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