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湘乡市颁发第一本不动产登记证书

30.06.2016  13:36

6月27日上午,湘乡市不动产登记权证首证颁发仪式在市政务中心举行。省厅不动产登记处及湘乡市政府负责人出席仪式并为不动产权利人颁发该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该市将原来分散在房产、林业、农业、畜牧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统一整合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土地、房屋、林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所有不动产登记工作,办理不动产登记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形成 “一站式”登记服务,原来的土地证、房产证等将被不动产权证一证取代。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即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有效,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等到需要进行不动产权变更或买卖时再逐步更换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当天上午,该市开始启用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并为不动产权利人颁发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书。

      湘乡市政府负责人指出,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重要内容,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要求,也是维护湘乡群众切身利益的根本保障。我市作为省直管试点县,改革创新必须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同时作为湘潭市先试先行的县级不动产登记中心,要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形成 “一站式”登记模式,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构建覆盖全市、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制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打造政务服务的示范窗口。(湘乡局 刘良平 罗仆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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