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推广脐带血储1月有余 并不被市民重视

15.12.2015  16:33

 原标题:  推广1月有余 脐带血储存在湘潭遇冷

  12月14日,出现在一些大医院的脐带血存储广告小册子,引来了市民的关注。(记者 陈旭东 摄)

  □ 现状:在湘潭推广1月有余,有意愿的准妈妈基本没有

  □ 除经济原因阻碍脐带血推广外,思想观念亦是门槛之一

  湘潭在线12月15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王超) 脐带血被称作“生命之源”的备份。在发达国家或地区,为新生儿和家族保存脐带血、脐带和胎盘干细胞早已成为生育家庭的普遍做法。

  12月14日,记者接到多位准妈妈的电话,称到医院做产检时,她们经常会接到一些宣传人员发放的脐带血、脐带和胎盘干细胞储存宣传单。在对这一新事物产生好奇的同时,大家也对其安全性与真实性表示怀疑。

  当天,记者也从多位知情人士处获悉,作为一件新鲜事物,脐带血目前并不被市民重视。

   现状 进驻1个月收获为“零”

  尹宇是某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的市场总监。今年11月,在经历多次报批备案后,由他领衔的宣传工作组开进了湘潭市场。

  尹宇告诉记者,今年9月,湖南省卫生计生委正式批准其公司在湖南省境内开展干细胞和免疫细胞储存业务,这也是目前省内唯一的一家。言下之意,今后省内的准妈妈们只要愿意,都可以选择捐献或为自己的宝宝保存一份脐带血,以作“生命之源”的备份。

  尹宇补充说,过去,省内有意愿保存脐带血的准妈妈,通常是先找有资质代理此项业务的公司,与对方签订委托协议,将脐带血委托寄存在浙江湖州的国家组织工程干细胞库。据他透露,公司在湘潭设立宣传小组已1月有余,但从目前收集到的反馈信息来看,有意愿的准妈妈基本没有。

  记者了解到,尹宇宣传团队开展工作的地方,主要集中在医院产科门诊,这里既是他们获取资源的地方,也是他们推广业务的宣传重地。

  14日上午,市内某医院产科门诊室外,挤满了前来检查的准妈妈。记者注意到,当工作人员向准妈妈们递上脐带血宣传资料,或表达想进一步介绍的意愿时,均遭到了拒绝。

  “每天向我主动咨询脐带血储存业务的准妈妈最多10个,而我每天发掉的宣传资料足足是这个数字的十多倍。”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脐带血虽有“生命之源”备份之称,但它却似乎不受市民们的重视。

   困境  经济原因与思想观念是两道难以逾越的坎

  采访期间,记者恰巧遇到了准妈妈李女士,她拿着宣传资料前来咨询脐带血保存事宜。

  从她与工作人员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依照相关规定和收费标准,李女士若想为孩子储存脐带血,先期须支付7800元检测自备费给委托方,委托其帮忙检测包括细胞数量及质量在内的项目。此后,再每年支付900元作为脐带血保管费用,最长保存时限为22年。

  如果按最长保存时限22年计算,李女士为此需支付的费用为:7800+22×900=27600元。得知22年的保存费用总共需27600元,李女士尴尬地笑了,“还挺贵的哦!”

  记者了解到,脐带血有捐献和自体保存两种。其中,捐献给国家公共库的产妇不需要收取任何费用,这部分资源供全社会有需要的患者配型使用。但选择入自体库保存,则需要缴纳一定费用。需要说明的是,自己保存的只能给自己及家人使用,其信息不对外。

  除了经济原因阻碍脐带血推广外,思想观念也是拦在准妈妈们面前的门槛之一。

  一位工作人员透露,他们平时派发资料时,很多准妈妈都表示从来没有听说过脐带血储存或干脆质疑其可用性。还有人觉得,孩子需要用脐带血治病的几率很小,保存脐带血实属多此一举。

  比起上述两项,最令工作人员尴尬的是,有些准妈妈甚至怀疑他们在行骗。

   专家 捐献或自存都有重要意义

  对于宝宝来说,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一生仅有一次获取的机会。比起其他骨髓干细胞,它无需配型、无免疫排斥危险,且植活成功率高。

  我市某三甲医院相关专家告诉记者,脐带血与孩子父母配型100%半相合;与兄弟姐妹配型25%全相合,但是非血缘之间的配型成功率仅为十万分之一。由此可见,捐献数量的基数越大,公共血库脐带血配型成功的几率也会相应提高,最终受惠的人群就更多。

  “为了他人,也为了自己的健康保障,我建议市民朋友不要轻易丢弃宝贵的生物资源。” 这位专家呼吁。另外,她也建议有意愿捐献、保存脐带血的准妈妈,最好提前咨询做决定,不要等到临盆时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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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脐带血临床应用那些事

  脐带血是胎儿娩出、脐带结扎并离断后残留在胎盘和脐带中的血液,其中富含丰富的造血干细胞、间充质干细胞及其它干细胞,可重建造血系统和免疫系统,在临床上可以通过移植根治白血病、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症等80多种疾病。

  成熟应用:遗传性及先天性疾病:骨髓衰竭、血红蛋白病、重症免疫缺陷病、代谢性疾病(如地中海贫血、先天性免疫缺陷病、粘多糖病);

  获得性疾病:急性白血病、慢性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多发性骨髓瘤、恶性淋巴瘤及其他某些恶性肿瘤(如神经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其他实体瘤、化疗后复发)、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重症放射病、噬血细胞综合征、骨髓纤维化;

  临床试验阶段:脊髓损伤、肢体局部缺血、I型糖尿病、脑损伤、脑瘫、难治性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系统性硬化症、神经性耳聋;

  科研阶段:痴呆病、角膜损伤、帕金森氏病、神经损伤、中风、肝病、心血管疾病、皮肤移植、II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