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25.12.2014  17:39
      日前,湘潭市人民政府收到国家质检总局的批复函,经材料审核、申述答辩和专家论证,同意湘潭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湘潭市成为目前全省唯一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
      在湘潭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该市把质量振兴作为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抓手,自从2011年8月在全省率先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以来,实现了全市质量总体水平整体推进、持续提升,为促进湘潭市科学发展、转型升级、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强保障,作出了积极贡献。湘潭市正在逐步形成“以质取胜,科学发展”的城市质量精神。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以来,湘潭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组织人员做好申报工作。经省质监局推荐,省人民政府同意,湘潭市成为湖南省唯一申报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市州。2014年6月,该市政府吴小月副市长带队,前往北京参加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申述论证并获得专家好评。
      在今后两年内,湘潭市将认真按照国家质检总局《争创“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活动指导意见》的要求,围绕促进湘潭市城市科学发展和转型发展,抓紧做好各项创建工作。通过创建活动的开展,明确湘潭市质量发展战略,建设湘潭市质量文化,夯实湘潭市质量基础。同时,加强该市质量工作组织协调,进一步提升质量宏观管理成效,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不断提高市民质量满意度,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推动全市质量强市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