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人故里湘潭市 用“五个坚持”创建文明城市

01.03.2015  12:00

从2003年起,湘潭市以“伟人故里、文明湘潭”为主题,以“一创”带“六创”为抓手,深入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坚持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相结合,塑造文明城市的道德魅力。坚持把公民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首要任务,以公益广告弘扬文明新风,以道德讲堂提升文明素质,以道德模范引领文明风尚,以志愿服务推动文明市风,让市民在“”中感受、在“”中体味、在“”中养成、在“”中陶冶,以“读唱看学”的文化形式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市民生活。涌现出文花枝、杨怀保、许月华、赵在和、何平等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道德模范“湘潭现象”引起强烈反响。连续三年组织开展“为好人圆梦”活动,营造起了关心关爱道德模范的良好氛围,树立了“好人有好报”的价值取向。

二是坚持“两型”建设和文明创建相结合,增强文明城市的生态特色。以建设绿色湘潭为目标,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进“十大环保工程”,推进湘江重金属污染治理、竹埠港“退二进三”,在全省率先完成区乡两级生态绿心地区保护责任状的签订,策划新能源发电技术、重金属污染治理技术等十类清洁低碳技术项目107个。

三是坚持法治建设和文明创建相结合,提高文明城市的法治水平。深入推进“法治湘潭”建设,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与资源共享、失信惩戒守信激励的工作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公共安全应急体系,荣获“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市”,连续6年评为“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城市”,2013年综合民调居全省第二。

四是坚持城市管理和文明创建相结合,提升文明城市的宜居程度。推进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绿化、亮化、美化和净化工程,强力整治城市“六乱”,推进公交改革,优化公交线网,更换天然气环保车,市民对文明交通、文明出行宣传活动效果的满意度高达96.84%。在2013年中国宜居城市排名中位居第45位。

五是坚持民生改善和文明创建相结合,凸显文明城市的惠民理念。把推进创建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让群众在创建中受益。2013年我市民生支出占财政总支出高达61%,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和新农保在全省率先实现全覆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全省第一,新农合参合率达97.83%,在全省率先实现卫生信息化全覆盖,成为全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城市。2013年,被评为省绩效考核评估和为民办实事优秀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