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环保局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进展顺利

14.12.2015  18:09

    按照市政府《湘潭市市级行政许可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意见(试行)》要求,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市政府明确将需要2个以上行政部门许可的“重点项目、政府投资的其他重大项目、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重大项目”作为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项目。在并联审批过程中,各行政审批单位分阶段对项目同时开展行政审批,除法律、法规要求之外的不再互为前置,提高审批效率。市环保局作为并联审批项目立项阶段的联办单位,积极做好并联审批工作。一是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开展中,针对项目的产业政策相符性,选址合理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要求、项目报批程序和资料清单等内容进行指导,让项目业主做到心中有数,便于安排项目进度;二是跟踪服务。及时掌握项目环评阶段编制情况,及时沟通解决环评中存在的问题,尽快完成项目环评审查和公示公开等工作,尽量缩短审批工作时间。三是积极协调。在G320湘潭绕城线三期工程、杨梅洲大桥及南北引线、恒润高科整车及新能源车生产扩建项目等涉及上级审批部门项目的办理过程中,局领导先后多次亲自到省厅协调审批相关事宜,有效推进了我市并联项目环评审批工作进度。     

    截至11月底止,全市纳入并联审批项目73个,已完成环保审批的项目  57个,审批率78.1%,预计年底审批率将达到89%(因部分项目选址、规模未确定等客观原因,须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