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法官协会召开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

02.01.2018  20:53
  湖南法院网讯 12月29日上午,湘潭市法官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隆重召开。大会选举产生了湘潭市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湘潭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胡署先当选为协会会长。湘潭中院全体院领导,基层法院院长、党组副书记和政工室主任以及中院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市民政局派员到会指导。会议由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海林主持。

  会议在庄重的国歌声中拉开序幕,胡署先会长作了《湘潭市法官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工作报告》,湘潭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卫平作了《湘潭市法官协会财务工作报告》及修改《湘潭市法官协会章程》的说明。上述报告和说明均获大会表决通过。大会还选举产生了湘潭市法官协会第三届理事会组成人员名单,湘潭中院刘静、陈卫平二同志当选为第三届理事会副会长,陈卫平兼任秘书长。

  随后,胡署先会长作了履职讲话。他表示大会选举他担任湘潭市法官协会会长,是广大法官的信任和重托,他将与理事会的各位理事一道,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严格贯彻国家关于社会团体管理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协会章程,尽职尽责,不负众望,推进湘潭市法官协会工作不断发展。

  湘潭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廖迪文最后指出,希望湘潭市法官协会创造条件,励精图治,扎实工作,按照省高院法官协会和湘潭市社团管理机关的要求,全面加强和改进法官协会工作,再创新的业绩。

  大会在雄壮的国际歌中胜利闭幕。 来源: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白里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