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四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26.02.2018  17:52
  

为适应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提高审计执法水平,助推审计工作再上新台阶,湘潭市审计局不等不靠,自我加压,主动适应法治建设新需要,新年伊始即采取多项措施强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启建设法治审计的新征程。

一是健全组织领导和机构设置,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根基。进一步健全了组织领导机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为副组长,局班子成员及所有科室领导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办公室,由专班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形成党组统一领导、全局科以上领导齐抓共管、所有审计人员广泛参与的大法治工作格局。局党组切实承担起法治建设的主体责任,将依法治理工作确定为一把手工程,压紧压实局长、党组书记作为建设法治政府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局主要领导述职必须述法制度,切实做到领导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保证执法的全过程,绝不允许以言代法、着力夯实法治建设工作根基。

二是专题召开部署会,确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目标。近日,湘潭市审计局再次召开了湘潭市审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专题部署会,明确2018年度审计机关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任务是紧紧围绕国、省、市各级政府及省审计厅等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把握形势任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能,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围绕“反腐、改革、法治、发展”大局,全面落实审计全覆盖,依法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要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在科学民主决策中贯彻法治理念,提升政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水平。要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在规范权力运行中彰显法治力量。要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依法规范审计行为,将“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真正贯彻到审计工作的方方面面,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维护群众利益,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保障群众权益中传递法治温度,以法治政府建设新成效为开创法治湘潭建设新局面贡献力量。建设好法治机关,依法管理好审计队伍,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在依法行政制度中树立法治权威。

三是优中选优选择律师事务所、配强配齐法律顾问。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16﹞30号)和《湖南省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以及《湘潭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工作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度规定,以湘潭审计“3+3”发展战略为牵引,从市法制办推荐的优秀律师事务所中通过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涉法实务处理、集中会商四个步骤优中选优选择律师事务所,聘请配强法律顾问,并明确了法律顾问工作内容和法律顾问工作原则,为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审计风险,促进审计工作法制化,全面推进依法审计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提高审计机关法治建设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

四是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审计人员法治思维。通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与组织学习《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等审计法律法规相结合,让审计人员切实吃透专业法律规范;通过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以法治体现道德观念,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提高了审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和道德修养,实现情理法的互融互通,形成“重法厚德,法德并举”的氛围,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到审计执法工作中。通过反腐败工作与依法治理工作相结合,提升审计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杜绝用组织程序代替法律规范、用工作纪律代替法律规定、用领导意志代替法纪要求等行为,自觉在心理上敬畏法律、崇尚法治,在行为上遵循法则、宣扬法治,为湘潭决胜全面小康和大美湘潭建设保驾护航。(供稿人:湘潭市审计局 周继超 审稿人:康海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