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22.09.2017  18:01

  9月21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曹炯芳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中共湖南省委关于修改〈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等四个文件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关于加快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湘潭贯彻落实意见。市领导赵文彬、李江南、杨广、陈忠红、胡卫兵、吴小月、程蓓、杨真平、戴德清等参加。

  为贯彻落实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深化政治巡视,进一步发挥巡视监督的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省委近期出台了《中共湖南省委关于修改〈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实施意见》《被巡视党组织配合省委巡视工作规定》《2017-2021年省委巡视工作规划》等四个文件,为不断深化巡视巡察监督提供了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会议指出,省委近期出台的四个文件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工作讲话精神,是省委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要求的重大部署,强力推动巡视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中共湘潭市委巡察工作办法(试行)》,并着手制订湘潭《2017-2021年市委巡察工作规划》,推动市委巡察工作向中央、省委巡视工作对标看齐。进一步规范县(市)区委巡察工作,改进巡察工作方法,灵活运用机动式、巡查式、点穴式、回访式等巡察方式,增强巡察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形成巡察监督随时在身边、巡察利剑时刻高悬的震慑新常态。进一步加强巡察成果运用,部门之间加强协同配合,加快推进巡察工作,要在提高政治站位中勇担政治责任,在深入推进中发挥利剑作用,让铁规发力、利剑生威;在完善制度中优化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实现巡视巡察工作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在从严从实中打造巡察铁军,要对巡察机关和干部工作作风、能力素质、责任担当提出更高要求,坚决防止“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巡察干部队伍。要将中央、省委的有关要求和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杜家毫关于推进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到工作中,既体现上级要求又结合湘潭实际,进一步抓好落实、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