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四抓”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07.07.2016  14:59

近年来,湘潭市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坚持抓规划引领、抓扶持拉动、抓渠道创收、抓管理服务,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有了新发展和新突破,为村组两级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抓规划引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始终把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摆在重要位置,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市县均成立了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领导联点制度、责任清单制度,每年年初均专题组织召开了全市村级集体经济推进会,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了“市指导、县统筹、乡领导、村主体”的工作格局。二是实施“三年清零”行动。2015年将全市383个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村纳入“三年清零”行动,提出2017年全面完成“清零”的工作目标。

二、抓扶持拉动。 全市通过集中投放人力、财力、物力,推动形成一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示范村,实现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一是资金扶持激励发展。从2015年开始,市级每年评选20个村级集体经济快村,市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200万元进行以奖代投。各县市区也安排了专项资金。二是政银合作破解难题。市财政出资建立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市政府提供资金委托银信部门进行贴息贷款,推动银信部门加大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解决制约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瓶颈问题。2015年以来全市共发放涉农贴息贷款近亿元,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215个。三是精准扶贫同步推进。全市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与精准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明确2016年、2017年每年在65个省定扶贫村中支持和奖励20个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快村。对重点扶贫村实行多部门联动、全方位扶持,着力解决扶贫村群众生产、生活、就医、求学和职业培训等问题,为村级集体经济增添发展后劲。

三、抓渠道创收。 近年来,全市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上深挖潜力,一是向资源要收入。主要是利用耕地、林地、水面等自然资源的发包租赁来增加集体收入。湘乡市昆仑桥办事处五星村将280亩土地出租给草莓和番茄种植大户,村组集体每年增加收入近30万元。二是向资产要收入。主要通过对村级闲置资产,如村办小学、闲置厂房以及临街门面等出租创收。韶山市韶山乡竹鸡村通过出租村办公楼门面年获租金收入55万元。三是向市场要收入。主要是城郊村、城中村通过开发房地产、集体资产入股企业等方式使村集体增加收入。岳塘区霞城乡五星村由村集体全资成立并经营三家公司,另与湘钢集团合股经营煤码头,占股13%,村集体年获收入400余万元。四是向服务要收入。主要是村集体为落户在本村内的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提供服务,取得服务性收入。湘潭县河口镇三联村、山湖村通过为阜康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土地流转服务,收取30元/亩/年的服务费。五是向政策要收入。岳塘区荷塘乡清水村按照村民代表大会意见,将土地征收款作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

四、抓管理服务。 一是搭建服务平台。搭建全省唯一的市级农村土地流转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立服务平台手机客户端(APP),打通了“最后一公里”,实现了农产品网上交易、农村“三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流转、土地仲裁等管理全程信息化。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和信息服务。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全面推行“村帐乡镇代理”机制,完善村级集体资产、资源、资金台账,建立健全村级备用金管理、开支审批、经济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管理、收益分配等制度,确保支出科学合理、收入足额入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资产、资金安全完整。三是实行“三资”公开交易。全市共建立20个乡镇农村集体“三资”公开交易平台,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进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确保村级资产资源保值增值。四是强化督查督办。在全市建立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县市区(园区)一把手负责制,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市绩效考核范围,作为考核县市区(园区)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和市农委等定期联合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督查,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