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召开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研讨会

27.01.2015  11:24

1月23日,湘潭市召开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研讨会。来自耶鲁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律中心高级研究员韩书琳,警察专科学校专任副教授、台北大学社工系兼任副教授张锦丽,警察专科学校兼任讲师、台湾防暴联盟研究部主任、台湾暨南大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研究所硕士颜玉如,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及市委政法委、中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妇联等部门负责人及联络员参加研讨,会议由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刘荃主持。

此次研讨会是湘潭市实施多机构合作干预家庭暴力项目,进一步推动多机构建立反家暴告诫制度的一次重要讨论会,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为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研讨会上,北京源众性别发展中心主任李莹简单介绍了告诫令制度研讨会的目的,市公安局政治部教育训练科副科长、《湘潭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起草人查玉彬对文件内容进行简单介绍,各位专家及与会人员对《实施办法》进行逐条讨论,专家们通过介绍国内外工作经验进一步明确了制度的目的、指导的流程及发挥的作用,其他成会人员分别从相关法律法规、理念建设、义务责任等方面提出详实的修改意见。

会上,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刘荃对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的制订提出具体要求,希望各成员单位进一步重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为推动平安、法治、幸福湘潭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各成员单位进一步构建多机构合作,形成多措并举,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识别和干预,及时、有效地保护和救助受害人;防治家庭暴力,贵在实践探索,《实施办法》要将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广泛收集意见,及时进行疏理,市公安局作为此项工作实施主体,建议选择一个县市区或多个派出所进行试点,逐步推广实施,建立健全预防、干预、救助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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