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夫妻"闪婚""闪离"后复婚又想离 法官没准

26.02.2015  12:36

   湘潭在线2月26日讯 (记者 李涛)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今天,“闪婚”似乎成了司空见惯的现象,但如果婚姻没有深厚基础,很大程度上伴随着“闪离”的危险。前不久,湘潭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这样一起“闪婚”又“闪离”的案件。

  2013年初,龙翔与侯琳经人介绍相识,很快,他们就在2013年4月登记结婚。当时,龙翔年过四十,侯琳比他小11岁,年龄上的差异,让两人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为外人看好。

  因婚前相处时间短,两人缺乏了解,感情基础淡薄,结婚以后朝夕相对,经常为一些小事发生争吵。结婚两个月后,两人匆匆离婚。

  既然不合适,离开也不失为一种解脱。然而离婚后没多久,龙翔就找到侯琳,希望与她复婚。

  是龙翔对侯琳旧情复燃?非也,他是冲着土地征收来的。当时,侯琳家正面临征收,龙翔想从中“分一杯羹”。

  龙翔本以为侯琳不会同意,没想到她居然答应了。2013年10月,双方办理了复婚登记。之后,两人又生活在了一起。

  然而好景不长,2014年12月,侯琳又以婚后没有建立夫妻感情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而这时,距离两人复婚才不到一年。

  不久前,湘潭县法院对这起离婚案做出一审判决,结果让人大跌眼镜。法院认为侯琳起诉离婚的证据不足,不准予两人离婚。

  (文中人名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