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启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08.01.2016  10:31

    湘潭在线1月8日讯(湘潭日报记者 杨阳 通讯员 钟和平)1月7日,我们从湘潭市编办了解到,自2016年1月起,湘潭登记管理机关办理事业单位设立、变更登记、证书补(换)领时,一律使用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要求,赋予事业单位法人存续期间保持不变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改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要求,今后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负责党、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并将基本登记信息及其变更情况及时提供给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

  湘潭于2016年起,结合事业单位年报公示统一换发新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新版证书删除“年度报告标记”字样,体现了事业单位年检改为年度报告公示的改革内容;适应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的要求,将原有的“12位法人证书编号”改为“18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新版证书还可以依靠二维码进行防伪查询,扫描二维码即可链接到管理机关门户网站进行真伪对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