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列席县法院审委会

27.11.2018  22:03

  11月23日上午,湘潭县人民法院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湘潭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湘晖依照法律规定应邀列席会议,就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玩忽职守案件进行讨论并发表检察机关意见。

  湘潭县人民法院院长余清华强调,要充分认识到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落实,更加主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要顺应改革要求,健全完善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与检察机关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确保列席机制运行畅通,凝聚共同维护法律权威、捍卫司法公信、促进司法公正的合力。

  胡湘晖检察长指出,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为法检两院共同提供了全面履职、凝聚共识、学习交流的平台。通过检察长列席审委会会议,共同探讨重要事项,共同研究特殊重大案件,将进一步推动检法双方“监督”和“配合”,共建检法协作关系,推动湘潭县法治建设,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正义。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是检法两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政法工作新要求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审判机关主动接受监督的重要方式,对统一法律适用、强化检法两院配合与制约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湘潭县检法两家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相关制度,进一步拓展案件类型、明确议题范围、改进工作机制,实现审判工作与检察工作良性互动,共促法治莲乡、平安莲乡建设再上新台阶。



责编: 江世炎       审核: 江世炎
和而不同相向而行携手维护公平正义
  ——湘西州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谈固列席州法院审判委人民检察院